我是聽搖滾樂長大的。我並沒有爲此特別感到驕傲,只不過只是因爲我身邊的大人們都聼搖滾樂。對我來說,接觸得很早,領悟卻很晚。

第一次看到Beyond,老實說我當時根本聼不懂多少。但是我學著撕吼,搖滾樂對我來說跟流行歌曲沒有分別。步入青春期,當年滾石唱片大力推動大陸的一些樂團,所以我們對所謂的主流嗤之以鼻,聽著張楚、黑豹、崔健、何勇。我認識了X Japan,開始聼Visual Kei。我開始認識有個叫伍佰的人和他的China Blue。網路可説是影響我聼音樂很深的發明,剛開用網路的時候我常常到當時僅有的4、5個伍佰網站看看,自己也架起了一個來玩。也許搖滾吸引人的就是每個人都有著不安的靈魂,不安於現狀、不滿意世界上種種的不公平。但是這種不安有很多不同形態的表達方式,有人撕吼呐喊,快速飆吉他、瘋狂的揮動鼓棒、唱到歇斯底里,最後全部頽然攤倒在台上。

但是有五個人,像五月的天氣一樣,時而溫暖,時而悶熱,偶爾會是一場雷陣雨。他們聼起來並沒有大家覺得樂團一定要有的呐喊、狂妄,但是仔細聼聼他們大聲唱著“叫我第一名”,他們不管世界怎麽樣還是會“倔強”。超駭的節拍後面其實是寂寞的,瘋狂世界裏面的絕望、時光機的灰色、純真的不忠。夢想很偉大,但是有時候拼了命,走過卻沒有痕跡。愛情變得很美麗,卻也是一場痛苦的旅行。



這就是我的五月天,也許事實不是這樣的。對我來說,五月天,就是矛盾的,是糖衣包裝的苦葯,但是我愛這樣一直吃著。曾經,他們給過我勇氣和希望,即使只是短暫的。我在演唱會裏跳著,然後隨著心跳撲通撲通的加速,在離開地球表面的同時,暫時把煩惱甩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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